为担当者担当,让有为者敢为——右江水利公司修订印发容错纠错办法
 近日,右江水利公司以“三个区分开来”为根本遵循,贯彻党中央水利部党组、珠江委党组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相关精神,原制度基础上,修订印发《右江水利公司容错纠错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容错纠错的对象、范围、具体程序、结果运用、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更新和完善,健全了责任明晰、措施具体、程序严密的容错纠错机制,是公司党委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。

办法规定对在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、推进公司发展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、探索创新、攻坚克难等过程中,因缺乏经验、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或错误,或因政策不明、条件限制等原因导致的偏差,将给予容错处理同时从动机态度、客观条件、程序方法、性质程度、后果影响、挽回损失情况六个方面划出容错纠错的“红线”,用容错启动、调查核实、提出处理意见、认定、反馈、备案、申诉七个步骤对容错程序进行了细化分解,切实把握界限、审慎实施、严格程序,确保在实际实施中既防止不依不饶,动辄得咎,也防止容错过度,出现纪律松绑。

此外,修订后的办法还坚持“容纠并举,有过必改,有错必纠”的原则,强调了纠错的重要性不仅明确要帮助指导党员干部分析原因,制定整改措施,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,还规定对于容错纠错的党员干部,在考核评价、选拔任用等方面将不受影响,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一个更加宽容、公正的工作环境,充分调动和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鼓励放下思想包袱,激励担当作为大胆探索、勇于创新。

容错不是纵错,保护不是庇护。公司将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,共同推动容错纠错工作深入开展。下一步,公司党委将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、考核评价、激励约束等机制,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、求真务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,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。

作者张议予 责编:罗丹